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答
發布日期:2022-04-12 來源:會計考試網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答
01 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是什么?
時間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藥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例如:2021年度的大病醫療支出,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2021年度匯算時扣除。如果納稅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時才進行醫療費用的結算。納稅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因此,該醫療費用支出屬于是第二年的支出。到2021年結束時,如果達到大病醫療扣除的條件,可以在2022年匯算時享受扣除。
02 可以扣除多少?
在一個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03 誰可以享受扣除?
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按具體標準分別計算扣除額。
04 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納稅人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患者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與納稅人關系、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總金額、醫保目錄范圍內個人負擔的自付金額等信息。
納稅人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者復印件)等資料備查。
05 納稅人如何知道可以享受大病醫療扣除的自付金額?
目前,國家醫療保障局已向公眾提供互聯網查詢服務。醫療保障部門會向納稅人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您可通過手機下載“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并注冊、登錄、激活醫保電子憑證后,通過首頁的“年度費用匯總查詢”模塊查詢年度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的累計金額。
06 納稅人父母的大病醫療支出,是否可以在納稅人稅前扣除?
目前未將納稅人父母納入大病醫療扣除范圍。
07 我選擇扣繳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申報的,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怎么辦?
您選擇由扣繳單位代辦年度匯算,同時有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可在手機上填報大病醫療支出相關信息并指定扣繳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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